一、执法主体
1.单位名称:进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执法区域:进贤县区域内
3.执法人员名单:(附件1)
二、执法权限、依据、程序
1.执法权限:根据《进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权力清单》(附件2),进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相应行政执法工作,并由进贤县人社局就业监察股、进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贤县劳动监察服务中心)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工作。
2.执法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执法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执法程序。
三、监督方式
1.举报电话:0791-85622600
2.邮编:331700
3.来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人社大楼五楼518室(进贤县人社局办公室)
四、救济渠道
(一)行政复议
部门:进贤县人民政府
(二)行政诉讼
部门: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或进贤县人民法院
附件:1.进贤县人社局执法人员公示
2.进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权力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