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开展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是由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农业农村部牵头组织的一项重要行动,国家和省里分别召开专题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整治行动,下发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为巩固前期工作成果,将此次专项整治向纵深推进,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食品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环境,县局决定在全县系统深入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统筹深入推进全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经研究决定,成立县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高信群同志任组长,相关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相关科室和各分局、食品安全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宏亮兼任。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举措,按照职能分工,统筹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牵头对接专项整治工作,统一报送工作信息。县局决定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纳入2019年度工作考核。
二、加强宣传发动
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农业局牵头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专题宣传的通知》,配合做好宣传标语悬挂和《致广大农村居民朋友(消费者)的一封信》发放工作。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鼓励农村居民和食品从业人员举报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对违法行为予以重拳打击。在此基础上,要以分局为单位,组织辖区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集中教育培训,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政务网站宣传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情况,发布消费警示或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整治期间,各分局至少报送2篇宣传报道。
三、深入开展排查
要以问题为导向,以国家、省、市专项督查中反馈的问题为重点,重新对辖区内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梳理,全面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排查必须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工作台帐,逐一销号处理。排查重点为:1、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许可或登记证;2、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3、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或许可事项与实际不一致;4、是否存在假冒、山寨、傍名牌、“三无”、过期、变质食品;5、是否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等自律制度。对于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和问题,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风险隐患排查情况表》(见附件1),并于3月12日前报县局。
四、强化案件查办
各单位要结合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等情况,以查办案件为抓手,深挖细找,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各单位要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投诉举报线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做到不查清不放过。重点查办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的制假、售假小作坊、黑窝点,制售傍名牌、虚假标注、夸大宣传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市场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形成监管高压态势。各单位于4月12日前报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案件查办情况表》(见附件2)。
五、强化信息报送
整治期间,以周为单位,每周四上午之前报送当周整治工作情况,包含开展检查、监督抽检、宣传培训、查办案件等情况,附上文字和图片。
六、强化协作配合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多个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通报工作信息,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七、组织专项督查
3月中旬,县局将派出督导组对分局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通过此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要实现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证(许可或登记证)率不低于95%、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率达到100%、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明显提升、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等自律制度建立并有效落实、假冒(“三无”、过期)食品基本杜绝的整治目标,为全县农村群众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