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共监管>产品质量

进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老年代步车”销售主体集体约谈会

时间: 2025-12-24 13:58 来源: 访问量:
【字体:

2025年6月25日,进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老年代步车”销售主体集体约谈会。县交警大队、进贤县新能源电动车行业商会相关人员参会

图片

约谈内容包括老年代步车销售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老年代步车,以及是否存在非法改装、加装、篡改老年代步车等违法行为。

会上要求所有老年代步车销售主体签订《进贤县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和低速电动四轮车经营单位诚信经营承诺书》,要求销售主体按“进贤县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和低速电动四轮车经营单位诚信经营承诺书”内容如实履行告知义务,并张贴在店内醒目位置。同时,在售卖过程中向消费者发放《老年代步车销售告知书》,明确告知消费者车辆属性、是否需驾驶证等事项。并在销售主体经营店的醒目位置张贴: “老年代步车”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三不准”不能登记注册、不能办理牌证、不准上路行驶等重要提示,确保不出现夸大宣传和虚假宣传行为。公布12315投诉举报电话,着力保障老年代步车的质量安全。

下一步,进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老年代步车”产品相关监督检查工作,规范“老年代步车”销售市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