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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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A22990--2024-002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进贤县民和街道 生成日期: 2024-09-13
    名  称: 进贤县民和镇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进贤县民和镇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

    进贤县民和镇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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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贤县民和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加强党的建设;2.促进经济发展;3.组织公共服务;4.实施综合管理;5.维护社会稳定;6.指导基层自治;7.监督专业管理;8.动员社会参与;9.实施乡村战略;10.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  2  个,包括进贤县民和镇人民政府民和镇便民服务中心。编制人数    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86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75  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0  ,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数  0  人。实有人数  278  人,其中:在职人数  138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140  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0332.98万元,较上年减少9832.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09万元;其他收入3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0332.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832.02万元。

    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669.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938.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51.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18.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万元,资本性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4663.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106.01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651.3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12万元

    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0.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34.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88万元;农林水支出398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23.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3.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76万元。

    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251.3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14.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31.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2.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0.0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3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209  万元。

    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预算公共服务支出1950.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3.96万元;农林水支出3980.9万元。

    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2393.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14.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251.3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31.0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3980.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423.59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508.9  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60万元,资本性支出12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131.03  万元,比上年减少  8266.96  万元。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辆,其他用车  1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33  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  17  万元,比上年减  1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  万元,比上年增  0  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上年减  18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需要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7、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8、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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