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行为, 根据全国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的通知》、 《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的通知》(赣林资字〔2023〕39号)、《关于开展全市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的通知》(洪林长办字〔2023〕39号)要求,我镇决定自2023年5月至11月开展全镇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现将《全镇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专项行动,确保取得成效。
特此通知。
进贤县梅庄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