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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A22920-0303-2024-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进贤县梅庄镇 生成日期: 2024-08-27
    名  称: 全镇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全镇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全镇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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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原则

    梅庄镇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严格按照《梅庄镇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执行,结合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实际,全面开展全镇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二、工作目标

    深刻认识当前烟花爆竹经营生产行业面临着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通过此次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从业单位安全监管,重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治理严重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烟花爆竹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镇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工作任务

    梅庄镇认真做好烟花爆竹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同时,督促指导各村(居)委会重点排查整治以下问题。

    (一)深化生产企业整治

    1、严查参与或唆使“窝点”非法生产,或提供原料、技术支持,或帮助销售产品。

    2、查非法发放“下手工”以及买卖半成品。

    3、严查非法转包分包生产线、工(库)房,或多股东各自独立组织生产。

    4、严查许可有效期满、停产期间非法组织生产。

    5、严查在规定以外场所非法储存药物、半成品、成品。

    6、严查非法向批发企业、零售店(点)或个人销售礼花弹等专业燃放类产品。

    7、严查非法生产“驱鸟弹”、发令纸等不属于烟花爆竹的危险产品。

    8、严查非法生产“三无”产品(无生产厂家、无产品标识、无使用说明)。

    9、严查生产尺寸、重量明显超标和燃放无固定轨迹等危险性较大的产品,生产筒体偏斜角超过现行标准的扇形组合烟花产品。

    10、严查工(库)房实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核定人数,串岗或者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仓库区,生产过程中的动态超员。

    11、严查故意遮挡监控探头或调整监控探头角度,逃避视频监管的行为。

    12、严查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擅自改建、扩建或者搭建。

    13、严查带药、超员检维修生产设备。

    14、严查氧化剂、还原剂混存或者违规预混。

    15、严查未经安全论证改变工艺,使用禁用原材料。

    16、严查未按照规定清理、收集、储存、处置余药,直接 使用压缩空气吹扫余药粉。

    17、严查边施工边生产,雷电、暴风雨等恶劣天气仍违规组织生产。

    18、严查堵塞逃生通道或者逃生门上锁。

    (二)深化经营(批发)企业整治

    1、严查向非法生产“窝点”、非法经营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严查向未经许可的零售店(点)销售或配送产品。

    2、严查许可有效期满非法经营。

    3、严查在规定以外场所非法储存产品,尤其是利用民居非法储存。

    4、严查向零售店(点)或个人销售礼花弹等专业燃放类产品。

    5、严查非法经营“驱鸟弹”、发令纸等不属于烟花爆竹的危险产品。

    6、严查非法经营“西炮”、“鱼雷”等类似单个爆竹的超药量产品。(单个白药爆竹原则上外径小于 16mm,长度小于50mm,药量严格按照标准控制在0.2g以内)

    7、严查非法经营“三无”产品(无生产厂家、无产品标识、无使用说明),经营“出口转内销”等无中文标识产品。

    8、严查经营尺寸、重量明显超标和燃放无固定轨迹等危险性较大的产品,生产经营筒体偏斜角超过现行标准的扇形组合烟花产品。

    9、严查边施工边经营。

    10、严查堵塞逃生通道或者逃生门上锁。

    (三)深化零售单位整治

    1、严查向非法生产“窝点”、非法经营的单位或个人采购烟花爆竹产品。

    2、严查许可有效期满非法经营。

    3、严查在规定以外场所非法储存产品,尤其是利用民居非法储存。

    4、严查非法购入和销售礼花弹等专业燃放类产品。

    5、严查非法经营“驱鸟弹”、发令纸等不属于烟花爆竹的危险产品。

    6、严查非法经营“西炮”“鱼雷”等类似单个爆竹的超药量产品。(单个白药爆竹原则上外径小于 16mm,长度小于50mm,药量严格按照标准控制在 0.2g 以内)

    7、严查非法经营“三无”产品(无生产厂家、无产品标识、无使用说明“出口转内销”等无中文标识产品。

    8、严查经营尺寸、重量明显超标和燃放无固定轨迹等危险性较大的产品,生产经营筒体偏斜角超过现行标准的扇形组合烟花产品。

    9、严查堵塞逃生通道或者逃生门上锁。

    10、严查零售店(点)内住人或者“下店上宅”。

    (四)积极参与专项行动

    1、积极参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窝点”的专项行动,提供有关信息,协助案件的侦办。

    2、根据信访举报和有关部门移交线索,认真核查和严格处理合法生产经营单位涉嫌非法违法行为;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相关非法违法行为,要 积极移交线索;涉嫌犯罪的,要落实行刑衔接措施。

    四、组织领导

    梅庄镇成立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胡细敏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梅贵龙、付强同志担任,成员:罗小成、刘吉龙、陶四荣、各村(居)委会书记。领导小组下设梅庄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设在镇应急办,由罗小成、陶四荣、刘吉龙负责日常信息报送、协调工作开展。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委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镇的部署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事事心中有数”的责任感,深刻认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采取有力措施,除隐患、防风险、遏事故,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烟花爆竹安全稳定。

    2、强化宣传教育根据《梅庄镇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宣贯。

    3、精心组织谋划。要把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全镇18家零售店(店)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治,逐一建立排查整治台账。

    4、严格规范执法。要坚持严格规范执法,强化行刑衔接,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人员,依法依规严格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线索,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涉案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坚决依法给予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照的处罚,要强化追根溯源,查清上下游,彻底斩断非法行为利益链条。

    5、及时总结提升。镇应急办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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