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级处置原则
(一)延烧时间在4小时内的森林防灭火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置。
(二)下列森林防灭火事故,立即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防指)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直接进行处置。
1、火场跨越乡(镇)行政界的;
2、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巨大的;
3、火灾延烧4小时以上的;
4、需要县级以上支援扑救的;
5、危及林区村、林场、重要设施、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的。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乡镇指挥机构 :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85582315。
(二)镇、村两级森林防火扑救队伍
1、乡镇半专业队,队长:吴昱廷150****8838
镇第一应急分队:李小荣138****5866
镇第二应急分队:徐立186****6699
村级应急队(预备队)
带队领导:中星村委会 孔建春138****2318
新岭村委会 胥马成152****1229
新坪村委会 徐 立186****6699
长塘村委会 刘示员139****3323
前途村委会 樊友定150****5254
周坊村委会 宋建平135****9299
晏殊村委会 周文彬139****9688
南湾村委会 张东华138****6779
湖潭村委会 章慧敏136****5829
分 队 长:中星村委会 王员凤137****3361
新岭村委会 李 国138****7842
新坪村委会 吴思华150****6558
长塘村委会 范良华138****7263
前途村委会 吴炳旺138****5509
周坊村委会 周 刚19170180166
南湾村委地 邹国财138****2211
晏殊村委会 晏国飞159****9100
湖潭村委会 段永平133****9599
队 员:相关村组干部及预备役队员
2、后勤保障队:
负责做好车辆调度、食品、水、照明器材等扑火物资上山和保证值班通信保障
办公室值班领导:胥马成152****1229
后勤保障队 :舒奇平138****6686
救护医疗队 :周玉梅15079073839
3、火灾案件调查队:蓝天13870084484
4、协调组:徐立186****6699
(三)扑火物资储备:(由吴昱廷150****8838)
1、风力灭火机2台。
2、二号灭火工把100把。
3、柴刀、劈刀各50把。
4、迷彩服、胶鞋、头盔、手电每人一套。
三、程序启动和处置
(一)森林防灭火报告程序
乡镇、村两级要建立森林防灭火情况信息报告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火情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情信息报告后,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发生以下几种森林防灭火时,在发现后立即向县森防指办公室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电话:85665119。
1、火场跨乡(镇)行政界线的;
2、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事故的;
3、威胁林区村、林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防灭火;
4、延烧4小时还未扑灭的;
5、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发生的森林防灭火;
(二)启动程序
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火情报告后,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经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或分管领导批准,立即启动本程序。
(三)森林防灭火的处置
在组织扑救森林防灭火时,要立足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精心组织、科学指挥、安全扑火,严格执行“三不三应”、“两严禁”、“一报备”的规定。“三不”即: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应组织人员开设隔离带;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应组织应急扑火队伍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上不动用大兵团扑火,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突击。“两严禁”是严禁组织老、弱、病、残者、学生、儿童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到一线火场指挥打火。“一报备”即火场清理和守护实行指挥员姓名报县防火办备案制,明确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
1、村级负责处置的森林防灭火事故。在森林防灭火发生后立即报告乡镇党委政府,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电话:)。由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带领村应急扑火队伍立即扑救森林防灭火工作。周边村应组织应急扑火队伍随时待命支援。
2、乡镇级负责处置的森林防灭火事故。在森林防灭火发生后,镇党委、政府要设立火场指挥部,由镇长、分管领导、村主干组成,火场指挥部要制定扑火方案,集结各方扑火力量物资,组织扑火队,扑火队由镇领导带队直接跟班指挥开展扑救森林防灭火工作。
森林防灭火处置后火场看守:不管是村级、乡镇级、县级扑灭的森林防灭火,乡镇均应安排人员值守,由挂村的乡副科级领导安排预备队看守,并报县防火办备案,明确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
3、扑火装备的配备。镇、村两级扑火队员参加火灾扑救必须按规定着装、穿好胶鞋、戴好安全帽,同时必须配备足够的风力灭火机、二号扑火工具、柴刀、劈刀等扑火工具。
4、后勤保障。火灾发生后,根据前线的需要,各有关单位要组织足够的车辆,保证扑火人员和救援物资的运输。情况需要时,乡镇卫生院要派出扑火救护医疗队。后勤队要负责向导、运送食品、饮水、衣物等。
(四)程序启动后,各部门主要职责:
1、乡镇党委、政府:
(1)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党委书记或乡镇长亲自坐镇指挥,由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带队到火场组织指挥。
(2)与森林防灭火发生地的村或火场指挥部沟通联络, 协调、督促采取措施迅速扑灭火灾。
(3)对重点地区或重大火灾扑救工作做出决策,发布扑火救灾的各项命令。
(4)向县森防指或县委县政府报告有关火灾情况。
2、挂村领导、工作队
(1)收集了解本村扑火动态,向乡镇党委、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2)督促本村做好森林防灭火扑救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3、乡镇防火办
(1)加强值班力量,确保政令、信息畅通。
(2)调度、反馈火灾扑救的动态,加强对全镇火情调度,掌握扑救情况,向乡镇党委、政府报告火情、险情。
(3)提出火灾扑救指挥的参谋意见。
(4)按照乡镇党委、政府的指令,检查、反馈各村落实执行各项决定和命令的情况,督促各村做好森林防灭火扑救工作。
4、扑火队
(1)及时报告火灾扑救的动态及火情。
(2)科学运用扑火技术,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全面扑灭森林防灭火。
(3)提出火灾扑救的参谋意见。
5、其它有关部门
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坚决执行乡镇党委、政府有关扑火救灾的决策和部署,按照分工履行各自的职责,全力支援扑火灭火工作。
四、本程序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文港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