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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南昌市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8-26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天然气价格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天然气上下游价格顺畅传导,保障城镇燃气安全稳定供应,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8月26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南昌市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方便了解,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是上级文件精神有要求。2023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同年12月,再次印发加快推进供气供热供水价格改革的通知,督促推动各地要瞄准物价低位运行的有利窗口期,建立健全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效疏解天然气价格矛盾,保障天然气市场安全稳定供应。2024年5月,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也下发了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快建立完善非居民气价联动机制,尚未建立居民气价联动的市县,2024年9月底前完成机制建立工作。二是天然气价格改革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天然气改革要求,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思路,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随着近几年全国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和煤改气工程的推进,我国天然气气源非常紧张,2023年全国生产天然气2324亿立方米,同比增加123亿立方米,增长5.6%。但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约41%,价格受诸多因素影响,也是导致气源紧、气价高、变动频繁的主要原因。为保证我市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建立反映价格随市场供求变化而调整的联动制度已势在必行。三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城镇燃气为公用事业,是城镇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近年来,我市城镇公用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服务覆盖率和服务质量持续上升,并持续开展清理规范城镇供气行业收费。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利于促进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社会负担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联动机制的联动范围、周期。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与燃气企业采购价格(含运输费用)实行联动。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原则上联动调整周期不超过12个月,调整次数最多1次;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按3个月为一个联动调整周期。

第二部分明确联动机制的公式、方式、幅度及程序。联动公式,首次建立联动机制时,终端销售价格=加权平均采购价格+配气价格。机制建立后,终端销售价格=上期终端销售价格+价格联动调整额度。联动方式,按预测采购价格联动,根据燃气企业实际发生成本、已签订合同明确的未来天然气购气数量、价格情况和往年同期用气需求情况等,对采购价格进行合理预测。联动幅度,设置居民用气价格单次上调幅度上限,原则上不超过每立方米0.5元。居民用气价格下调及非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可不设幅度限制。联动程序,居民气价上调金额不超过每立方米0.3元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按机制调整,超过每立方米0.3元的,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调整;非居民气价上调幅度不超过上期加权平均采购价格15%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按机制调整,超过15%由价格主管部门按机制审核,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调整。

第三部分相关要求。要求各燃气企业要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按时报送天然气采购价格、采购数量等情况,并在门户网站或营业场所进行价格公示,公布咨询服务及举报投诉电话。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价格主管部门及城镇燃气企业从强化价格管理、控制采购成本、加强政策宣传等方面,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政策平稳实施。

第五部分文件执行时间。《实施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由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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