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特殊儿童的学龄前融合教育和学龄期随班就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第1点政府高位推动”的建议,我局在《南昌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中强调“本着就近就便优先入学的原则,各县(区)指定若干办学条件好、办学质量高的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集中招收本辖区随班就读学生,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由于城区内的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类型不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打破区域界限,根据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城区内残疾儿童入学。”
针对您提出的“第2点支持体系建立”、“第3点标准化建设”的建议,我局强调“充分利用豫章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的专业优势,对全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进行质量评估和专业指导,鼓励各县(区)的特殊教育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加强与豫章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的深度合作。”
针对您提出的“第4点师资队伍建设”的建议,我局强调“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师生比1:3-1:4的配备标准,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和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普通学校(幼儿园)配备专职特殊教育教师。”“普通学校(幼儿园)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教师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向随班就读教师倾斜。”
衷心感谢您对南昌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南昌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