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i618267--2024-022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7-28 11:31 |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7月27日,2024年区政府第18次常务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学习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胡俊峰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聚焦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从完善组织体系、教育体系、监管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五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指明方向。全区上下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新部署新要求,按照内容全涵盖、对象全覆盖、责任全链条、制度全贯通的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持和运用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建立健全“四个以学”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要坚持自我革命,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担当实干的浓厚氛围。要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作用,切实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推动全区政府系统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东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强调,《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的党内法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熟练掌握内涵,把握原则要求,紧扣核心任务,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要聚焦校园食堂、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严格实施“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居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属地主要负责同志要做到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定期调度、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对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监管等进行了系统规范要求,实现了粮食安全从政策治理到法治治理的转变,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全区上下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度,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要聚焦耕地占用、撂荒恢复、粮食流通、粮食节约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整改整治和宣传引导,持续夯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基础。要坚持党政同责、终身追责,用好“一票否决”制度,积极做好耕地占补平衡有关工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全力推动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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