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
  • 微博
  • 繁体字
  • 索引号: g873308--2024-027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东湖区彭家桥街道 生成日期: 2024-09-27 14:07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分享到:
    关于印发 《东湖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浏览量:
    • 【字体:     

    关于印发 《东湖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管理处)党(工)委,各镇、街办、管理处, 区委各部门, 区直各单位,各垂管单位:

    《东湖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已经区委、 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昌市东湖区委办公室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6 7 日


    东湖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 行动工作方案

    为巩固提升东湖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 行动成果,不断提高防范化解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的能力 水平,全力维护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结合当前 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特点,经研究决定,自 2024 6 6 日起 2024 9 14 日,在全区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 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 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 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落实国务 院安全生产 15 条硬措施,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科学 内涵,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 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围绕人、车、企、路、违法等 管理薄弱环节,紧盯影响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稳定的顽瘴痼疾, 加强系统性风险排查、研判、预警、整早整小,全面攻难点、 破难题、再加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 型,有效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全面压降一般事故、 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生命 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正确处理安全与速度、 质量、效益的关系,坚持把安全放在首位,加强统筹规划, 使道路交通安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经济社会同步协 调发展。

    (二)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态 势和事故规律特点分析,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

    (三)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 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强化隐患排查、执 法监管、智能管控、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推动隐患共治、 风险共防、责任共担。

    (四)坚持枫桥经验、基层治理。紧紧围绕容易引发交 通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 违法,加强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高风险车辆不出村(行 政村、社区、企业)、道路隐患和严重违法不出视线、矛盾问 题不上交(不外溢)。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东湖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成立由区委书记高辉红任第一组长, 区委副书记、 区长胡俊 峰任组长,南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东湖区政府副 区长、东湖公安分局局长洪龙任常务副组长,区纪委区监委、 区民政局、 区住建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应急管理局、 区市


    场监管局、东湖交警大队主要领导以及东湖公安分局分管领 导为副组长, 区政府办、 区委宣传部、 区委政法委( 区综治 中心)、区发改委、区教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委、东 湖区消防救援大队、交通执法东湖大队、公路事业城郊分中 心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简称 百日办)设在东湖交警大队,大队长谢炯兼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负责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

    各镇(街办、管理处)要参照成立百日办, 由一名主要 领导牵头负责,组建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措施,抓好“百 攻坚”工作落地见效。

    四、整治重点

    (一)聚集重点区域

    1.主要交通路 口:物资大楼岗、江西宾馆岗、洪南路 岗、象叠岗、苏叠岗、苏民岗、沿江北大道起凤路 口、青山 南路王家庄路 口、抚民岗、抚叠岗、李家庄路 口、社科院路 口、沿江北大道二七北路 口、阳明路青山路 口、阳明路二经 口、阳明路三经路 口、扬新路鹏举路口等。

    2.主次干道、快速路:八一大道、洪都北大道、南京西 路、象山北路、叠山路、阳明东路、沿江北大道、抚河北路、 民德路等。

    3.高架桥梁、隧道:八一大桥、英雄大桥、赣江大桥、 滕王阁隧道、青山湖隧道、阳明东路隧道、新公园隧道等。


    4.景点景区:滕王阁景区、八一广场、佑民寺等。

    (二)聚焦人车企路风险隐患

    1.高风险驾驶人: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逾期未审验换 证校车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换证道路运输驾驶人,未备案的 客货运从业驾驶人,运输企业涉身体疾病驾驶人。

    2.高风险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多次违法的农村面包 车,未取得校车标牌、逾期未年检未报废的专用校车,逾期 未年检未报废“两客一危”、营转非大客车、重型货车,未报 经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意使用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出城公交车。

    3.高风险企业:违规装载的矿山、钢铁、水泥、砂石等 重点货运源头企业,“ 四无企业”(无动态监管制度、无车辆 动态监控平台或社会化监控平台、无专职监控人员、无动态 监控台账),高风险运输企业。

    4.高风险隐患路段: 3 年内事故原因与道路隐患有关 的三类以上事故多发点段,公安部确定的公路安全隐患突出 路口路段,国省道主干线临水临崖和平交路口事故风险隐患 突出点段,伤亡事故多发道路、 占道施工路段、校园周边路 段以及动态新增的严重隐患点段。

    (三)聚焦 3 类重点违法

    1.国省道违法:重点查处大中型客车、大货车等“ 三超 一疲劳”、违规变道、闯红灯、逆行、乱停车;载客汽车乘客 不使用安全带;货车违法载人、非法改装;面包车超员、非 法营运等 10 类违法。


    2.农村道路违法:重点查处轻型货车、拖拉机、低速货 车、三轮车违规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载客汽车超员;货 车超载;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 4 类违法。

    3.城区道路违法:重点查处酒醉驾毒驾、不礼让斑马线、 乱变道、乱鸣笛、乱停车,重中型货车超速、超载、闯红灯、 故意遮挡污损号牌,“飙车炸街”,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 走机动车道、不戴头盔,三轮车违规载货载人,面包车超员 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聚焦 5 类突出顽疾乱象

    1.违规占道乱象:深入治理违规占道殡葬、违规占道施 工作业、违规占道摆摊经营、违规占道清扫、违规占道晾晒、 违规占道乱堆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治理机动车、非机 动车乱停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三轮车、“四轮车 ”违规乱象:深入治理三轮车(含三 轮摩托车)及“ 四轮车”违法载人、一载多人、无证驾驶、 违规上桥入隧、加装雨棚、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等违法行为。

    3.大货车超限超载乱停乱象:深入治理大货车超限超载 超速、乱停乱放、非法加装栏板、变道、逆行逃避治超站非 现场抓拍等违法行为。

    4.电动自行车乱象:深入治理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逆 行、闯红灯、遮挡号牌、加装雨棚等交通违法行为。

    5.面包车超员乱象:深入治理 6 座以上载客汽车、面包


    车超员,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深化三个一律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1.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百日办牵头抓总作 用,推动党政领导责任再提升,推动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 入政府领导督导督查的重要内容,对检查发现问题一律点名 道姓通报、一律制作问题清单、一律抄送相关部门负责同志。 健全死亡事故领导到场制度,推动地方党委政府深入查找事 故原因,举一反三,督促问题整改。

    2.集中治理国省道安全隐患。扬子洲镇、东湖交警大队、 公路事业城郊分中心三方负责,针对国省道中央开口多、行 车视距不良、安全防护水平低、夜间标志标线反光效果差等 安全隐患加强排查治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报至百日办, 全面强化国省道基础安全设施水平和科技管控能力,打造国 省道治理“样板路”,示范引领国省道安全防范水平不断提升。

    3.滚动排查整改农村道路隐患。东湖交警大队负责,督 促责任单位按照区道区管、村道村管的要求,逐级压实农村 公路的道路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公路事业城郊分中心负责扬 子洲区域国省道公路的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区农业农村局负 责农业机耕道及其它村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建立完善“联 合排查、会商论证、共同确认”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单位、 整改措施,推动属地政府落实整改资金,按轻重缓急逐一推


    进治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报至百日办。

    4.强化城市道路隐患治理工作。 区城管执法局、东湖交警大队以及各镇(街办、管理处)负责,参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指南,结合伤亡事故复盘倒查情况,滚动排查城市道路隐患,建立完善“联合排查、会商论证、共同确认” 工作机制,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城市道路管养单位为主体,全力消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报至百日办。

    5.精准治理高风险驾驶人和车辆。针对“高风险驾驶人”、 “高风险车辆”加强动态安全监管,落实“两核查、两督促” 措施。即:核查驾驶人审验换证、车辆检验报废等情况,   驾驶人驾驶资格、车辆运输资质;督促逾期未审验未换证   的驾驶人及时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   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及时办理车辆检验报废等相关手续,督促   未取得驾驶资格的驾驶人立即停止驾驶行为。 由东湖交警大   队牵头, 区城管执法局、 区教体局、各镇(街办、管理处)、

    区住建局依据职责对相关企业、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核查和督 促,确保辖区高风险驾驶人占机动车驾驶人比例降至 5%以内、 高风险车辆占机动车比例降至 8%以内。

    6.精准治理高风险企业。健全运输企业台账式管理、“1+2” 联动管理、“红黑榜”评定曝光等制度,落实 三查”,即:

    排查、检查、严查。东湖交警大队负责强化“ 三个一律”工 作措施,落实“ 三上门一监测”、“三提示一查缉”等措施。


    区住建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应急管理局、交通执法东湖大 队负责定期检查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风险隐患 整改情况,严查企业(“ 四无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区市场 监管局负责逐步排查清理,辖区内有营运性质的客货运企业 存在的挂靠情况,切实防范通过无民事、刑事责任能力等其 他人员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减轻、逃避行政刑事处罚的现象, 对“两客一危”、工程运输车辆挂靠经营或者以合作经营的, 坚决予以取缔,确保年内高风险企业占备案运输企业比例降 3%以内。

    7.实施联合惩戒。 区发改委、 区城管执法局、 区应急管 理局、 区市场监管局、东湖交警大队、交通执法东湖大队负 责,加快促进部门间企业资质、执法监督等各类监管数据的 交换与共享,协调对道路运输企业的信用评价和信用记录进 行惩戒,将屡次违法违规的失信道路运输企业纳入黑名单。 建立道路运输行业退出机制,对不履行交通安全管理义务,事 故多发频发,经责令仍不整改的,及时开展联合惩戒,情节 严重的,依法取消相关道路运输核准, 吊销客货运输资质。

    (二)加强重点违法查处打击

    8.强化国省道安全管控。 区住建局负责牵头治超办,在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关键节点科学设置多部门联合整治点位。 东湖公安分局、东湖交警大队要按照“城区支援农村、机关 支援基层”的模式,抽调警力支援国省道交通安全管控工作, 落实 24 小时勤务机制,加强午间、夜间时段机动巡逻,织密


    国省道巡逻管控网络,发挥稽查布控作用开展精准打击,严 查严管“ 三超一疲劳”等突出交通违法。

    9.强化农村三轮车违法载人整治。东湖交警大队协同扬 子洲派出所负责加强农村地区融警巡查执法,对农村三轮车 违法载人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坚持零容忍,对一车载多人且 无证驾驶违法一律依法拘留,通报各行政村并进行全区曝光。 扬子洲镇、扬农管理处负责对辖区三轮车落实“ 三见面一建 档三督促”措施,对发现的三轮车违法要实行回溯倒查,切 实强化基层基础源头管控。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要严查违规销 售三轮车、超标电动自行车,改装等问题,督促商家履行告 知义务,加强对三轮车、“ 四轮车”源头管控。

    10.强化城市交通秩序整治。东湖交警大队负责在城区主 要干道、桥梁等重要路段和事故多发高发、违法乱象突出等 重点路段加强执勤点位设置,在校园周边路段设置护校岗, 强化巡逻检查频次和密度,开展酒醉驾、乱变道、三轮车违 规载人载货、 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等专项整治,有效提升 执法管控效能。 区教体局负责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开 展“小手牵大手”等活动,引导家长和学生拒绝乘坐三轮车、 “老年代步车”上下学,对三轮车违规接送学生行为进行教 育劝导。

    11.加强运维车辆及人员的管理。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加 强对自有或服务外包企业的市政、园林、环卫等作业车辆交 通乱象整治,设置洒水车加水停车点,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


    育,提升车身防撞和反光性能,合理安排作业时段,规范作 业流程,防范事故风险。

    12.加强公交车出租车治理。东湖交警大队、交通执法东 湖大队负责,常态化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重点紧盯公交车站、 医院、学校、大型商超、娱乐场所等客流密集区域,大力查 处公交车及出租车不文明驾驶、违规经营、打开后备厢逃避 电警抓拍等违法行为。

    13.加强非法营运查处。交通执法东湖大队负责紧盯公交 站台、医院、学校、商业网点、旅游景点等周边道路,强化 分析研判,严厉打击“黑面的”“黑网约车”“黑校车”等非 法营运行为。东湖交警大队负责加强路面巡查,将发现的非 法营运行为及时移交给交通执法东湖大队处置。

    (三)加强货车综合治理

    14.优化货运车辆交通组织。交通执法东湖大队、东湖交 警大队负责,根据辖区在建工地、货车集散地、大型货运企 业分布情况,对货车禁行范围进行优化调整,梳理货车通道, 并完善增设货车闯禁行交通监控设施,优化货车交通组织。

    15.开展大货车超限超载整治。交通执法东湖大队要按照 相关方案要求,发挥主体作用,联合东湖交警大队 区城管 执法局严格落实联合执法监管,坚持固定设点与流动巡查相 结合,聚焦英雄大桥、洪都北大道、扬子洲国省道等超限超 载多发的货运通道,重拳打击“百吨王”突出违法,严格落 实“一超四罚”,不断压降大货车违法率和事故率。


    16.严查严管货车乱停违法。交通执法东湖大队、东湖交 警大队负责,加强易出现大货车违规乱停违法的国省道、城 乡结合部路段视频巡查和路面巡查,加大乱停货车整治查处 力度;货车通行道路沿线的属地政府要与沿线的饭店、旅店、 酒店、修理厂等商铺签订安全责任状,设置严禁乱停的提示 牌,提醒车辆驾驶人不能乱停乱放,落实门前包干管理责任。

    17.开展外地货车安全提示。 区住建局、东湖交警大队、 交通执法东湖大队负责,充分利用货车 GPS 等信息系统,对 外地进入本地的重型货车驾驶人,开展疲劳驾驶、超速超载 等安全风险提示。

    18.加强工程运输车治理。由区住建局牵头东湖区治超办 (参与单位:东湖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东湖交警大队、 交通执法东湖大队)负责,强化非限货时段和区域的巡查执 法,加强对水泥搅拌、渣土运输等工程运输车超速超载、闯 红灯、逆行、污损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强化运输企 业、货源企业的监管,净化交通环境。

    (四)加强违规占道巡查处置

    19.严格报备审批程序。区城管执法局、东湖交警大队负 责,严格占道施工审批和临时占道作业报备程序,加强占道 施工作业交通组织审查和安全防护设施审查。

    20.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区城管执法局、东湖交警大队 负责,加强国省道、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占道施工作业、经 营占道等日常巡查,加强监管。建立区、镇(管理处)两级


    巡查机制,充分发挥视频监控巡查、路面动态巡逻等作用, 及时发现未审批未报备、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等违规占道现 象。

    21.强化处置整改。区民政局、区城管执法局、东湖交警 大队负责,对巡查发现的违规占道施工作业、违规占道殡葬、 违规占道摆摊经营、违规占道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按照各 自职责开展行政处罚,并通报属地政府、涉事单位,压实源 头责任,对多次违规的企业单位进行约谈曝光。

    (五)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

    22.加强农村交所融警改革。东湖公安分局负责,强化对 融警派出所的业务培训,对执勤点设置、重点违法查处、道 路隐患排查、事故接处警、入户走访宣传等“九联机制”落 实情况加强考核通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 事故多发频发的派出所及时开展约谈。

    23.常态开展乡镇综合执法。扬子洲镇、扬农管理处、东 湖交警大队、交通执法东湖大队负责,督促农村地区乡镇加 强综合执法力量的整合建设,针对辖区违规占道施工作业、 货车超限超载、违规广告牌影响行车视线等问题,加强日常 巡查和执法监管,有效净化农村交通安全环境。

    24.每周组织开展下沉执法。区城管执法局、东湖公安分 局、东湖交警大队、交通执法东湖大队负责,每周组织机关 工作人员联合农村派出所和“ 两站两员”力量,针对农村地 区事故多发的路 口、路段,下沉镇(管理处)开展联合执法、


    异地执法,提升农村地区管事率、秩序率。

    25.强化农村重点车辆安全管理。东湖交警大队负责指导扬子洲镇、扬农管理处,针对农村面包车、农村三轮车,落实“ 三见面一建档三督促”措施,即:见人、见车、见村干部(社区干部),“一车一档”全部建立交通安全档案,督促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及时办理车辆检验、报废等相关手续(农村地区三轮车及时办理编号喷涂),督促车辆驾驶人严禁违法超员载人,督促村干部(社区干部)对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常态开展安全教育、提示警示。组织镇(管理处)、村(社区) 干部,发动物业保安、志愿者等力量,在小区出入 口、村 及学校、厂区等单位门口加强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的安全劝导,不断提升农村地区头盔佩戴率。

    26.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扬子洲镇、扬农管理处负责,  要将文明交通纳入村规民约,深入开展“美丽乡村行”等活   动,加强农村大喇叭建设,建立健全“管养范围内道路隐患” “辖区内运输企业、货源企业和个体货车”“辖区内出行风险   较高的一老一小人员” 三本工作台账,加强源头宣传教育。

    (六)推进农村“ 两站两员” 实体化运行

    27.强化组织体系建设。扬子洲镇、扬农管理处负责,加 强扬子洲区域农村“两站两员”建设运行,建设交通安全管 理站、配备交通安全管理员,在行政村(涉农社区)建设交 通安全劝导站、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建立以村干部、综治 网格员为主体的劝导员队伍,作为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


    理的重要力量。

    28.建立工作运行机制。东湖交警大队负责指导扬子洲镇、 扬农管理处,推进建立“政府牵头、 乡镇为主、部门协同、

    社会联动、合理布建、规范运行”的“两站两员”运行工作 机制。交安站实行“ 1+2+N” 的形式,由镇(管理处)分管领 导担任站长,派出所所长、交警中队长担任副站长,配置若 干专职及兼职交安员。劝导站实行“ 1+N” 的形式,由村(社 区)支部书记或主任担任站长,配置若干专职及兼职劝导员, 在交安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9.落实工作职责任务。扬子洲镇、扬农管理处负责,加 强交安站、劝导站的日常管理,督促落实“七必上”,即重要 节假日出行高峰时段必上,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必上,赶集 日高峰时段必上,群众早晚出行高峰时段必上,红白喜事出 行时段必上,开展民俗活动时段必上,恶劣天气时段必上, 开展基础信息采集、交通违法劝导、隐患排查治理、交通安 全宣传、交通事故先期处置、协助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等 工作职责。

    30.严格督导考核检查。区百日办负责,制定交安员、劝 导员考核管理细则,并加强督导检查,加设固定探头,每 进行视频巡查,对工作消极应付的给予通报及批评教育。加 强农村“两站两员”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检查经费落实情 况,强化实体化运行。对农村地区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数据 进行考核,约谈通报并督促整改。“两站两员”的运行管理情


    况进行每月量化考核及时开展通报,奖优罚劣,强化结果运 用,并纳入区委平安办考核内容。

    (七)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1.加强违法举报。东湖交警大队负责,宣传公开举报办 法,推广酒醉驾、乱停乱放、乱变道、不礼让斑马线、车窗 抛物、载客超员等突出违法举报工作,营造全民参与、全民 共治良好氛围。

    32.开展严重违法抄告。东湖交警大队负责,根据市公安交管局下发对酒醉毒驾、超速超员超载、无证驾驶、闯红灯、 逆行、违规载人、违规超车变道、未礼让斑马线、非机动车走快车道、行人违规横穿马路等“十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的抄告通知书,每月抄告当事人所在辖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镇(街办、管理处)负责对违法行为人开展上门宣传教育并及时反馈百日办。

    33.强化安全警示曝光。东湖交警大队协同区委宣传部负 责,拓展交通违法曝光形式,坚持每日曝光典型交通违法, 坚持每周曝光行业安全隐患,坚持每月开展高危风险企业、 道路隐患路段、终身禁驾名单、严重交通违法、典型事故案 例 “五大曝光”行动。

    34.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东湖交警大队协同指导各镇 (街办、管理处)交通安全宣传队伍,深入开展进学校、进 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公共场所等“七 进”宣传和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区委宣传部通过各媒体平台,


    各镇(街办、管理处)通过农村大喇叭、路口小喇叭、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等手段,深入推进骑行电动自行车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走机动车道、不醉酒骑行、不违规载人、不违规乱停和不戴安全头盔即“六不一戴”主题宣传;区住建局负责督促客货运企业加强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 各镇(街办、管理处)负责对“ 一老一小” 中的“老”两轮三轮车辆出行群体、 区教体局通过学校负责对“ 一老一小” 中的“小”、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 不断提升交通安全理念和文明出行意识。

    (八)加强交通安全动态预警

    35.开展交通安全乡镇赋色管理。根据市道专委以街道 乡镇、管理处)辖区内三年事故亡人数为基准,对死亡事 故增幅排名靠前的乡镇开展红、黄、橙三色预警管理机制, 强化重点帮扶和全过程监管,对红色预警的各镇(街办、管 理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通报,压实基层安全治理责任。

    36.开展亡人事故调查问责。对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期间,当月死亡事故增幅排名靠前的各镇(街办、管理处) 进行通报,并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凡是发生死亡 1 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 由区道专委牵头启动调查,核查发现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报请区纪委区监委、 区政府督查室,一律追责问责。对发生一次死亡 2 人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镇(街办、 管理处)负责人应当在区常务会上作出检查,并接受约谈。

    (九)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


    37.优化消防点站设备。东湖区消防救援大队,要在各消 防点站配置大型破拆设备,保证事故现场破拆救援能够就近、 及时,同时科学布置相应救援点位。

    38.提升伤员救治效能。区卫健委要在辖区医院建立医疗 抢救绿色通道,保证危重病人能够及时得到救治,涉及危及 生命的,应当及时转上级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 日攻坚”行动,持续整治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中存在的突出问 题和短板弱项,是推进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的重 要措施。各镇(街办、管理处)、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研究部署,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具体 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 区百日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 用,按照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加强横向统筹和上下联动, 明确部门职责,整合资源力量,每周召开调度推进会,形成 全区上下“一盘棋”、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导检查。 区百日办要围绕攻坚行动重点内 容,加强跟踪督查和暗访检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各项问 题。 区百日办负责组织督导组对全区各镇(街办、管理处) 开展每日督查,形成每日督查通报并及时上报区纪委区监委、 区政府督查室,对交通安全隐患、党政重视不够、推动协调 不力、措施落实不实等情形,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督办等


    方式,全力推动攻坚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镇(街办、管理处)、各成员单 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定期报送工作小结和成效, 2024 9 月初报送工作总结,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随时报送, 区百日办将定期将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区委区政府、市道专委。


    附件:

    督导巡查工作清单

    序号

    类别

    督导巡查内容

    1

    国省道 隐患

    1.主干线的防撞护栏和中央隔离设施缺失损坏; 2.反光轮廓标不完好;

    3.未设置警示标志和道口标柱;

    4.沿线缺口存在绿植等遮挡视距;

    6.支路未设置减速让行或停车让行标志; 7.支路上主路未进行“坡改平”;

    8.急弯路段未设置警告标志、限速标志、减速标线、禁止超车标志、 线性诱导箭头指示标志;

    9.急弯路段未施画中心实线或物理分隔设施,减少因视距不良路段车 辆越过中心线发生迎面相撞风险;

    10.车道数或宽度发生突变,线形不连续的路段未提前设置警示标志 或进行速度管控;

    11.路面存在摩擦力不足,可见明显发光发亮或车辆侧滑痕迹等现象; 12.穿村过镇路段无夜间照明;

    13.穿村过镇路段未进行合理渠化;

    14.穿村过镇路段人车流量大的路口未设置信号灯;

    15.穿村过镇路段存在违规晒谷、殡葬占道、马路市场道路风险隐患 等;

    16.国省道路侧梯形、矩形排水边沟盖板缺失;

    17.护栏设置不合理,护栏端头处置不当、端头裸露或无反光膜。

    2

    农村道 路隐患

    1.存在冲坡和下坡现象;

    2.平面交叉是否不易被发现;

    3.在弯道、坡道等视距不良的路侧开设交叉 口; 4.存在交叉口密集路段,间距小于 150 米;

    5.信号灯是否在配时、设置不合理、被遮挡等问题; 6.停车视距是否存在被植被、建筑物等遮挡的问题; 7.标志、标线是否存在缺失、污损和引导不足;

    8.标志标线是否存在信息相互不一致、夜间视认效果不良等问题。

    9.急弯陡坡路段,尤其是长直线路段末端接急弯未提前进行安全警 示、线形诱导、速度管控;

    10.路侧险要(即临水、临崖、临谷、傍山、高路堤等)路段无警示 牌、无路侧防护栏或防护强度未达到应有等级、防护栏反光轮廓标不 完好;护栏设置不合理、护栏端头处置不当、端头裸露或无反光膜;


    3

    城市道 路隐患

    1.违法施工占道、擅自改变道路用途; 2.擅自移动破坏交通设施;

    3.树枝遮挡标志牌; 4.路面坑洼病害;

    5.信号灯配时不合理、无行人过街设施、未设置机非隔离; 6.夜间行车视线不良;

    7.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是否齐全规范;

    8.对竣工完成的新改扩建道路交通设施是否验收移交;

    9.路口存在安全视距问题。视距三角形范围内(30 ),不得有任 何高出 1m 妨碍驾驶员的障碍物;

    10.有大型车转弯的路 口,是否存在大型车转弯盲区隐患;

    11.斑马线是否设置在公交站台前方 30 米范围内,存在鬼探头隐患; 是否通向花圃、围墙等行人无法通行问题;

    12.车道宽度突变:在同一路段上,车道的断面宽度发生变化,衔接 过渡是否不合理;

    13.出 口匝道是否设有防撞桶,且防撞桶无破损并灌满水和沙子;导 流线为黄色且边框为震动标线;边框设置反光道钉;匝道弯道处迎车 面是否设置线形诱导标;

    14.快速路下穿段灯光是否昏暗,分道标线是否为实线; 15.汇入口是否设置汇入口警告标志;

    16.存在隐患的上下坡匝道是否施划减速振动标线;

    17.道路下穿段是否存在灯光昏暗、桥墩或路侧是否缺失立面反光标 识。

    4

    交通秩 序隐患

    1.货车在国省道、城市道路占道乱停放; 2.货车超速超载、非法改装;

    3.货车闯禁行;

    4.货车遮挡、污损号牌上路:

    5.三轮车、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一车载多人;

    6.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佩戴头盔、违规安装雨篷、逆行; 7.面包车超员;

    8.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乱变道; 9.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混乱。

    5

    违规占 道隐患

    1. 违规占道殡葬;

    2.违规占道施工作业,未摆放安全防护设施; 3.违规占道摆摊经营;

    4.违规占道清扫,未摆放安全防护设施; 5.违规占道晾晒,违规占道乱堆乱放。


    6

    高风险

    人车企

    隐患

    1.违规装载的矿山、钢铁、水泥、砂石等重点货运源头企业,放任超 载车辆违规驶出;

    2.“ 四无企业”(无动态监管制度、无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社会化监 控平台、无专职监控人员、无动态监控台账);

    3.高风险运输企业;

    4.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多次违法的农村面包车,未取得校车标牌、逾期 未年检未报废的专用校车,逾期未年检未报废“两客一危”、营转非 大客车、重型货车,未报经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意使用设置乘客站立区 的出城公交车;

    5.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逾期未审验换证校车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换 证道路运输驾驶人,未备案的客货运从业驾驶人,运输企业涉身体疾 病驾驶人。

    7

    两站两 员隐患

    1.“两站两员”运行工作机制未健全,交安员、劝导员队伍未建立: 2.“两站两员”经费保障落实不到位;

    3.“两站两员” 日常交通违法劝导、隐患排查治理、交通安全宣传、 协助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等工作落实不到位。

    中共南昌市东湖区委办公室

    2024 6 7 日印发

    手机扫码浏览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湖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南昌东湖网站    电话:0791-86221407

    赣ICP备05005744号-2    网站标识码:3601020001    赣公网安备36010202000097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