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房字〔2021〕21号
关于汪芳同志职务聘解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聘任:
汪芳同志为东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解聘其东湖区墩子塘房管所副所长职务。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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