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房字〔2021〕16号
关于章雅琳同志正式聘职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章雅琳同志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试用合格。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聘任:
章雅琳同志为东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人事股股长。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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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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