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i618267-0703-2024-000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住建局 | 生成日期: | 2024-07-16 14:46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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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依据 | 执法程序 |
1 | 建筑监管 | 行政处罚 |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 年 6 月 25 日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令第 18 号发布,根据 2018 年 9 月 28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42 号第一次修正,根据 2021 年 3 月 30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52 号第二 次修正) 2.《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2006 年 1 月 26 日建设部令第 147 号发布,根据 2016 年 9 月 13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32 号修正) 3.《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2006 年 12 月 28 日建设部令第 153 号发布,根据 2016 年 9 月 13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32 号修正) 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 年 6 月 26 日建设部令第 158 号发布,根据 2015 年 5 月 4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4 号第一次修 正,根据 2016 年 9 月 13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32 号第二次修正,根 据 2018 年 12 月 22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45 号第三次修正) 5.《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 年 1 月 22 日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令第 22 号发布,根据 2016 年 10 月 20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32 号第一次修正,根据 2018 年 12 月 22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45 号第二 次修正) 6.《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 |
1.立案(立案审批表、立案通知书) 2.调查(调查询问通知书、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现场照片及说明、案件合议记录、案件调查终结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 3.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事先告知书、听证通知书、听证笔录、陈诉申辩听证复核意见书、听证报告、法制审核意见表、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材料、行政处罚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处罚决定书) 4.执行(整改材料、没收违法所得、缴纳罚款佐证) 5.结案材料(结案报告表) 6.归档(目录、封面) |
2 | 城市管理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1.立案(立案审批表、立案通知书) 2.调查(调查询问通知书、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现场照片及说明、案件合议记录、案件调查终结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 3.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事先告知书、听证通知书、听证笔录、陈诉申辩听证复核意见书、听证报告、法制审核意见表、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材料、行政处罚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处罚决定书) 4.执行(整改材料、没收违法所得、缴纳罚款佐证) 5.结案材料(结案报告表) 6.归档(目录、封面) |
3 | 工程质量 | 行政处罚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 年 1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 279 号发布 根据 2017 年 10 月 7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 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 2019 年 4 月 23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 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2000 年 4 月 4 日建设部令第 78 号发布,根据 2009 年 10 月 19 日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令第 2 号修正) 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 80 号 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 年 09 月 28 日建设部令第 141 号发布,根据 2015 年 5 月 4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4 号修正) |
1.立案(立案审批表、立案通知书) 2.调查(调查询问通知书、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现场照片及说明、案件合议记录、案件调查终结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 3.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事先告知书、听证通知书、听证笔录、陈诉申辩听证复核意见书、听证报告、法制审核意见表、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材料、行政处罚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处罚决定书) 4.执行(整改材料、没收违法所得、缴纳罚款佐证) 5.结案材料(结案报告表) 7.归档(目录、封面) |
4 | 工程安全 | 行政处罚 |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 年 1 月 13 日国务院令第 397 号公 布,根据 2013 年 7 月 18 日国务院令第 638 号第一次修正,根据 2014 年 7 月 29 日国务院令第 653 号第二次修正)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2004 年 7 月 5 日建设 部令第 128 号发布,根据 2015 年 1 月 22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3 号 修正) 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 5.《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7 号) 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2018 年 3 月 8 日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37 号发布,根据 2019 年 3 月 13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令第 47 号修正) |
1.立案(立案审批表、立案通知书) 2.调查(调查询问通知书、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现场照片及说明、案件合议记录、案件调查终结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 3.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事先告知书、听证通知书、听证笔录、陈诉申辩听证复核意见书、听证报告、法制审核意见表、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材料、行政处罚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处罚决定书) 4.执行(整改材料、没收违法所得、缴纳罚款佐证) 5.结案材料(结案报告表) 8.归档(目录、封面) |
5 | 招标投标 | 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 年 12 月 20 日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13 号公布 根据 2017 年 3 月 1 日《国务院关于 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 2018 年 3 月 19 日《国 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 2019 年 3 月 2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 年 6 月 1 号建设部令第 89 号发布,根据 2018 年 9 月 28 日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令第 43 号第一次修正,根据 2019 年 3 月 13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 47 号第二次修正) 4.《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33 号) |
1.立案(立案审批表、立案通知书) 2.调查(调查询问通知书、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现场照片及说明、案件合议记录、案件调查终结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 3.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事先告知书、听证通知书、听证笔录、陈诉申辩听证复核意见书、听证报告、法制审核意见表、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材料、行政处罚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处罚决定书) 4.执行(整改材料、没收违法所得、缴纳罚款佐证) 5.结案材料(结案报告表) 9.归档(目录、封面) |
6 | 1、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施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2、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3、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4、建设单位未依法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部门备案的;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部分工程消防,第五十八条、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我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审批工作管辖权限的通知洪府厅字(2020)417号 | 1现场检查笔录 2立案报告表 3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4法律文书送达回执 5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6调查询问笔录 7消防验收未备案的单位受行政处罚需提供的资料 8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9法制审核意见表 10案情调查终结报告 1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2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13行政处罚决定书 14结案报告表 15证据登记保存决定书 |
7 | 1、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2、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3、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4、工程监理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假,降低消防施工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部分工程消防,第五十九条、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我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审批工作管辖权限的通知洪府厅字(2020)417号 | 1现场检查笔录 2立案报告表 3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4法律文书送达回执 5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6调查询问笔录 7消防验收未备案的单位受行政处罚需提供的资料 8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9法制审核意见表 10案情调查终结报告 1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2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13行政处罚决定书 14结案报告表 15证据登记保存决定书 |
8 | 1、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施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2、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3、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4、建设单位未依法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部门备案的;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部分工程消防,第五十八条、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我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审批工作管辖权限的通知洪府厅字(2020)417号 | 1现场检查笔录 2立案报告表 3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4法律文书送达回执 5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6调查询问笔录 7消防验收未备案的单位受行政处罚需提供的资料 8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9法制审核意见表 10案情调查终结报告 1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2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13行政处罚决定书 14结案报告表 15证据登记保存决定书 |
9 | 1、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2、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3、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4、工程监理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假,降低消防施工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部分工程消防,第五十九条、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我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审批工作管辖权限的通知洪府厅字(2020)417号 | 1现场检查笔录 2立案报告表 3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4法律文书送达回执 5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6调查询问笔录 7消防验收未备案的单位受行政处罚需提供的资料 8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9法制审核意见表 10案情调查终结报告 1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2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13行政处罚决定书 14结案报告表 15证据登记保存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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