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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伤保险股和东湖区住建局有关工作人员为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深入未参保的建筑工程项目现场进行宣传并下达参保通知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安全监管总局 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规定:“建设单位在办理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按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工作人员一行头顶烈日先后来到多家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工伤保险宣传政策,下达参保通知单并要求尽快到我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工程项目工伤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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