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i618267--2025-027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5-12-17 10:54 |
| 文件编号: | 东府办发〔2025〕3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东府办发〔2025〕32号
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东湖区2025年度第二次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方案》的通知
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区各有关部门:
《东湖区2025年度第二次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5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湖区2025年度第二次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方案
为规范、有序完成我区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确保分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洪府办规发〔2024〕1 号,以下简称《办法》)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处置中心城区清(腾)退空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批复》(洪府厅字〔2017〕516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住房保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严格规范分配程序,确保全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切实满足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申请、审核情况
东湖区2025年度第二次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于2025年10月16日启动。截止10月22日,共受理228户家庭提交的申请。经社区受理、区住房保障部门核查房产、区民政部门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等程序,最终确认218户家庭符合本次摇号分配资格。
三、分配对象
本次摇号分配对象为上述经审核认定的218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根据《办法》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分配的家庭按以下顺序分类:
(一)优先顺序家庭:包括第一、第二、第三优先顺序家庭以及“两参”人员,共计17户。
(二)其他保障家庭:具备住房保障资格的其他家庭,共计201户。
四、分配房源
(一)房源信息:本次可供配租的房源位于东湖区及各相关城区(开发区、新区)共计231套,具体如下:
1.安东花园19套;2.邓坊小区24套;3.冠山花园廉租房小区5套;4.河畔小区4套;5.南钢廉租房小区10套;6.青岚嘉园小区18套;7.青云谱廉租房小区20套;8.桃花园小区7套;9.城东隆祥花园1套;10.月坊南胡小区14套;11.悦湖佳苑11套;12.云溪公租房小区(2010廉租房)7套;13.云溪公租房小区(2012廉租房)5套;14.云溪公租房小区(2013廉租房)55套;15.碟子湖廉租房1套;16.凤凰洲公租房3套;17.九龙明珠4套;18.星光园小区5套;19.阳光家园9套;20.怡东花园6套;21.东湖区大士院1套;22.东湖小区2套。
(二)分配规则
按照“房源属地管理”的原则,清(腾)退的公租房房源由本区进行统筹和分配。
1.优先分配原则。根据《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和60周岁(含)以上孤寡老人,应当配租低楼层或电梯房源”。为落实该规定,本次分配将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家庭1户纳入第一批次进行摇号。我区将本次可用房源中的电梯房(四楼以下)房源,优先用于满足上述1户家庭的配租需求。
本次可供分配的房源充足,能够保障上述优先配租需求。
2.摇号批次与对象。第一批次:摇号对象为符合上述优先配租条件的保障家庭(1户)。第二批次:摇号对象为其他优先家庭(16户)。第三批次:摇号对象为其余符合本次分配资格的保障家庭(201户)。
3.摇号方式。区住房保障部门组织面向本批次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通过经认证的公开摇号系统,随机摇取确定每户保障家庭的具体配租房源(包括小区名称、楼栋号、单元号及房号)。
五、摇号时间和地点
(一)摇号时间
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上午10:00
(二)摇号地点
东湖区三经路699号东湖区住建局五楼大会议室
六、摇号分配活动主要安排
1.主持人介绍分配房源基本情况。
2.群众代表分三个批次按键摇号,摇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中签人及房号。
七、消息发布
区住房保障部门将于2025年12月26日前,通过报纸发布本次摇号分配活动的公告。
八、摇号活动有关要求
(一)邀请参加的人员
1.区政府分管领导;
2.区纪委监察委派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区委信访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代表各1名(共5人);
3.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约10人);
4.扬子洲镇、豫章街办、墩子塘街办、百花洲街办、大院街办、董家窑街办、彭家桥街办、滕王阁街办、贤士湖管理处工作人员各1名(共9人);
5.上述9个镇(街办、管理处)的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各1名(共9人);
6.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各1名(共2人);
7.由各镇(街办、管理处)从本辖区本次参与摇号的保障家庭中推荐产生的家庭代表共9人(各属地各1名,名单详见附表);
8.其他工作人员。
(二)对参加活动人员的要求
1.各属地负责组织并保障本辖区受邀家庭代表的安全往返,安排工作人员陪同,确保准时到达及离开会场。
2.各属地按分配的名额合理安排,选取参加摇号活动人员,名单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负责做好应对化解工作。
3.所有参加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签到。
4.参加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嘉宾证(或邀请函)进入会场。
5.会场内请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闭状态,严禁喧哗、交头接耳、随意走动。摇号活动进行期间及主持人宣布活动结束前,所有参加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离场。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场的,须经现场工作人员同意并登记。
6.若出现特殊情况,需保持镇静,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九、其他事项
(一)新申请202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未中签、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家庭,可以按规定申请租赁补贴;已享受租赁补贴的未中签家庭、已中签办理了放弃手续的家庭,可以继续申请租赁补贴。
(二)主动放弃实物配租资格或主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中签家庭未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实物配租资格。
(三)在分配工作结束后,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可以在承租期内,按照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互换相关规定,通过政府指定的换房平台与其他承租人相互调换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调换双方应自主自愿、自找换房对象、无偿调换,调换前应结清原承租房屋所产生的费用,签订互换协议,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仍按原租赁合同执行。原则上12个月内只能调换一次。
(四)享受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家庭,依据《办法》及相关规定,将被限制购买商品住房(含住宅及商业用房、写字楼等非住宅)资格。对违规购买房产、机动车及隐瞒其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状况变化的被保障家庭成员,一经查实,将坚决予以清退,并将其行为记入个人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五)本方案由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表:
东湖区2025年度第二次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参加现场摇号活动代表名单
|
单位名称 |
家庭代表 |
代表的家庭类型 |
上台摇号人员 |
人大代表 |
政协委员 |
|
扬子洲镇 |
1人 |
低保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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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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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章街办 |
1人 |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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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子塘街办 |
1人 |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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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家窑街办 |
1人 |
低保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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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百花洲街办 |
1人 |
低保家庭 |
低保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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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院街办 |
1人 |
低收入家庭 |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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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王阁街办 |
1人 |
低收入家庭 |
低收入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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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家桥街办 |
1人 |
低收入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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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士湖管理处 |
1人 |
低收入家庭 |
|
|
|
|
合计 |
9人 |
|
|
1人 |
1人 |
关联稿件
【文字解读】东湖区2025年度第二次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方案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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