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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i618267--2025-027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东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12-17 10:54
    文件编号: 东府办发〔2025〕32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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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湖区2025年度第二次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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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府办发202532

    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东湖区2025年度第二次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方案》的通知

    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有关部门:

    《东湖区2025年度第二次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51216

    此件主动公开


    东湖区2025年度第二次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方案

      为规范、有序完成我区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确保分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洪府办规发〔2024〕1以下简称《办法》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处置中心城区清(腾)退空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批复》(洪府厅字2017516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住房保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严格规范分配程序,确保全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切实满足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申请、审核情况

    湖区2025年度第二次(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于20251016日启动截止1022日,共受理228户家庭提交的申请经社区受理、区住房保障部门核查房产、区民政部门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等程序,最终确认218户家庭符合本次摇号分配资格。

    三、分配对象

    本次摇号分配对象为上述经审核认定的218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根据《办法》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分配的家庭按以下顺序分类:

    (一)优先顺序家庭:包括第一、第二、第三优先顺序家庭以及“两参”人员,共计17户。

    (二)其他保障家庭:具备住房保障资格的其他家庭,共计201户。

    四、分配房源

    房源信息:本次可供配租的房源位于东湖区及各相关城区(开发区、新区)共231套,具体如下

    1.安东花园192.邓坊小区24套;3.冠山花园廉租房小区5套;4.河畔小区4套;5.南钢廉租房小区10套;6.青岚嘉园小区18套;7.青云谱廉租房小区20套;8.桃花园小区7套;9.城东隆祥花园1套;10.月坊南胡小区14套;11.悦湖佳苑11套;12.云溪公租房小区(2010廉租房)7套;13.云溪公租房小区(2012廉租房)5套;14.云溪公租房小区(2013廉租房)55套;15.碟子湖廉租房116.凤凰洲公租房3套;17.九龙明珠4套;18.星光园小区5套;19.阳光家园9套;20.怡东花园6套;21.东湖区大士院1套;22.东湖小区2套

    分配规则

    按照“房源属地管理”的原则,清(腾)退的公租房房源由本区进行统筹和分配。

    1.优先分配原则根据《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和60周岁(含)以上孤寡老人,应当配租低楼层或电梯房源”。为落实该规定本次分配将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家庭1户纳入第一批次进行摇号我区将本次可用房源中的电梯房(四楼以下)房源,优先用于满足上述1户家庭的配租需求。

    本次可供分配的房源充足,能够保障上述优先配租需求。

    2.摇号批次与对象第一批次:摇号对象为符合上述优先配租条件的保障家庭(1户)。第二批次:摇号对象为其他优先家庭(16户)。第批次:摇号对象为其余符合本次分配资格的保障家庭(201户)。

    3.摇号方式区住房保障部门组织面向本批次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通过经认证的公开摇号系统,随机摇取确定每户保障家庭的具体配租房源(包括小区名称、楼栋号、单元号及房号)。

    五、摇号时间和地点

    摇号时间

    20251230日(星期上午10:00

    摇号地点

    东湖区三经路699号东湖区住建局五大会议室

    六、摇号分配活动主要安排

    1.主持人介绍分配房源基本情况。

    2.群众代表分个批次按键摇号,摇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中签人及房号。

    七、消息发布

    区住房保障部门将于2025年1226日前通过报纸发布本次摇号分配活动的公告

    八、摇号活动有关要求

    (一)邀请参加的人员

    1.区政府分管领导;

    2.区纪委监察委派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区委信访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代表1名(5人);

    3.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约10人);

    4.子洲镇、豫章街办、墩子塘街办、百花洲街办、大院街办、董家窑街办、彭家桥街办、滕王阁街办贤士湖管理处工作人员各1名(9人);

    5.上述9个镇(街办、管理处)的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各1名(9人);

    6.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各1名(2人);

    7.由各镇(街办、管理处)从本辖区本次参与摇号的保障家庭中推荐产生的家庭代表9人(各属地各1名,名单详见附表);

    8.其他工作人员。

    (二)对参加活动人员的要求

    1.属地负责组织并保障本辖区受邀家庭代表的安全往返,安排工作人员陪同,确保准时到达及离开会场。

    2.各属地按分配的名额合理安排,选取参加摇号活动人员,名单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负责做好应对化解工作。

    3.所有参加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签到。

    4.参加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嘉宾证(或邀请函)进入会场。

    5.会场内请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闭状态,严禁喧哗、交头接耳、随意走动。摇号活动进行期间及主持人宣布活动结束前,所有参加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离场。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场的,须经现场工作人员同意并登记。

    6.若出现特殊情况,需保持镇静,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九、其他事项

    (一)新申请202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未中签、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家庭,可以按规定申请租赁补贴;已享受租赁补贴的未中签家庭、已中签办理了放弃手续的家庭,可以继续申请租赁补贴。

    (二)主动放弃实物配租资格或主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中签家庭未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实物配租资格。

    (三)在分配工作结束后,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可以在承租期内,按照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互换相关规定,通过政府指定的换房平台与其他承租人相互调换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调换双方应自主自愿、自找换房对象、无偿调换,调换前应结清原承租房屋所产生的费用,签订互换协议,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仍按原租赁合同执行。原则上12个月内只能调换一次。

    (四)享受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家庭,依据《办法》相关规定,将被限制购买商品住房(含住宅及商业用房、写字楼等非住宅)资格。对违规购买房产、机动车及隐瞒其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状况变化的被保障家庭成员,一经查实,将坚决予以清退,并将其行为记入个人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五)本方案由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表:

    东湖区2025年度第二次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参加现场摇号活动代表名单

    单位名称

    家庭代表

    代表的家庭类型

    上台摇号人员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扬子洲镇

    1人

    低保家庭

    1人

    豫章街办

    1人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墩子塘街办

    1人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董家窑街办

    1人

    家庭

    百花洲街办

    1人

    家庭

    家庭

    大院街办

    1人

    收入家庭

    1人

    滕王阁街办

    1人

    收入家庭

    收入家庭

    彭家桥街办

    1人

    收入家庭

    贤士湖管理处

    1人

    收入家庭

    合计

    9

    1人

    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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