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民政局关于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的公告
本行政机关依法查明,“江西省傅氏宗亲会第四届联谊会”“江西省傅氏宗亲联谊总会”,擅自以社会组织的名义在南昌市东湖区进行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的第三条、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江西省傅氏宗亲会第四届联谊会”“江西省傅氏宗亲联谊总会”予以取缔。
南昌市东湖区民政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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