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财政局坚持“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从严规范预算追加审批,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合理把握预算支出节奏,执行“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不断增强财政对基本运转、民生改善的保障能力。用好用足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重点保障民生实事项目建设。2025年,全区“三保”执行数132,006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31,737万元、保工资96,902万元、保运转3,3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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