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v617593-0601-2023-000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3-03-16 17:14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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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东湖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东湖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东湖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湖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东湖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主要职责是:
1、承担辖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计划生育、中医服务综合监督执法工作。
2、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及消毒产品(含餐饮具)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3、整顿和规划医疗服务秩序,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查处违法行为。
4、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5、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6、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7、承担违反计划生育案件的查办。
8、承担扬子洲镇(街道)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指导和督查,承担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员培训、业务指导。
9、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10、受理卫生健康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11、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
12、完成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的其他工作1、进一步加强能力作风建设。一是加强政治学习。严抓政治理论学习不放松,用正确的思想、科学的理论去武装头脑,增强全体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意识、群众意识、监督意识、廉洁自律及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二是狠抓作风建设。进一步健全卫生监督执法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与日常考核,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提升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素质,营造干净干事、文明执法的工作氛围。三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2、进一步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设。一是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认真完成国家和区政府下达的“双随机”监督检查任务,完结率为100%、完成率100%。二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建立健全“互联网+监管”监管模式,将“互联网+监管”应用于医疗废物的全程追溯、住宿场所、游泳场馆、医疗机构消毒等领域,探索以数据监测、远程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接触式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3、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优化全区营商环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大力推广“企业安静日”制度,开展涉企执法检查“瘦身”行动。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要求,对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采用书面承诺和整改报告的方式,教育、引导、督促企业自觉守法,促进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4、开展各类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两非”专项行动,开展游泳场馆、住宿行业、集中空调、消毒产品专项执法检查,案件查处率100%。
5、常态化卫生监督检查。对公共场所、二次供水、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执法检查,监督覆盖率100%。对辖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实施量化分级管理,量化率100%,公示率100%。
6、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继续加大对社会舆论反映强烈、群众关注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医疗美容、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等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违法案件查处率100%。
7、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认真受理,严厉核查群众投诉举报,查处率100%,回复率100%,满意率100%。。
9、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卫健监督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现场执法记录率100%,公示率100%,重大事项审核率100%。
10、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实效,组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11、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巡查覆盖率100%。
法律法规东湖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单位本级。其中,行政机关0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东湖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编制人数3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8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编制0人。实有人数57人,其中:在职人数31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6人。在校学生 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0人。
第二部分 东湖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东湖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02.72万元,比上年减少250.67万元,下降2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0.72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2.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支出预算总额为602.72万元,比上年减少250.67万元,下降29.4%。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11.2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59.7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9.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73万元;项目支出91.49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91.49万元、生产建设性项目支出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卫生健康支出496.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6.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1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59.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6.7%;商品和服务支出29.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7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6%;其他运转类86.9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4%,特定目标类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4%。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30.72万元,较上年增加88.52万元,增长20.0%;具体情况是:卫生监督机构424.1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2%;住房公积金支出52.1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8%。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29.76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5.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压缩机关日常开支。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3.7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9.00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4.7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安排。
(九)项目绩效情况
1.重大公共卫生检测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述:保障重大活动、会议公共卫生安全,严防公共卫生、生活饮用水、传染病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2)实施主体:南昌市东湖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3)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4)年度预算安排:4.5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以下指标简要说明)
数量指标:卫生监督快速检测和第三方检测数大于50件
质量指标:重大活动会议保障率100%
时效指标:按项目时间节点完成
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小于等于100%
社会效益指标:100%保障重大活动公共卫生
满意度指标:保障单位满意度超95%
2.重大公共卫生检测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述:保障办公、维修、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2)实施主体:南昌市东湖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3)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4)年度预算安排:86.99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以下指标简要说明)
数量指标:每年国家双“随机”抽查工作1次
质量指标:投诉、举报回复率大于95%
时效指标:按时间节点完成
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小于等于100%
社会效益指标:100%保障卫监职业卫生、公共场所监督等工作顺利开展
满意度指标:监督对象满意度超90%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4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8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无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无变化。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无变化。
第三部分 东湖区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的其他工作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双随机、一公开”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双随机、一公开"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传染病医院(项):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专门收治各类传染病人医院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反映专门收治精神病人医院的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专科医院(项):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除传染病医院、职业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医院、儿童医院、康复医院以外的其他专科医院的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精神卫生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精神卫生机构的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采供血机构的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反映上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外的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附件3-2:
法律法规e-height: 2;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12pt;">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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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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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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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属领域 |
直属单位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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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职能单位 |
编制控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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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总数 |
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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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人数 |
编外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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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预算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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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预算合计 |
其中:上级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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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财政安排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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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预算合计 |
其中:人员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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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 |
项目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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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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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目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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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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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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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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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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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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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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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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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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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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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为空时,说明本单位无整体支出绩效。
2023年卫监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
卫监事务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重大公共卫生检测工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