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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3-01  访问量: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南昌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南昌市财政局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如期推进,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抓好关键少数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制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以上率下、以点带面,让法治精神成为财政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

1、围绕今年依法治市重点任务,市财政局立足本职,加强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经费安排拨付,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助力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此外,市本级每年按常住人口不低于0.6元的标准安排普法经费234.84万元,做好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经费保障。

2、由于南昌市财政局在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局长邓峰同志提名为2020-2022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先进个人候选人。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集中清理2015年9月1日以来以政府及本部门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行政复议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共清理规范性文件33件,其中废止文件15个,宣布失效文件17个,拟修改文件1个,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清理情况。

2、公平性竞争审查政策清理。对2019年12月31日以后且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未发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性竞争等问题。

3、全面落实《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注重信用信息查询,严格履行本单位“双公示”信息,信用信息做到“应报尽报”。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执业行为,印发《南昌市政府采购机构诚信评价管理办法》,有效地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四)健全内控机制,规范行政行为

1、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以《南昌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工作规程》《南昌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中共南昌市财政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等制度为准绳,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行政决策按照决策流程要求,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按照事项目录要求,通过部门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开。

2、充分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局财政法治建设,所有行政处罚决定、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合同签订、规范性文件审查均充分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局法律顾问年均出具法律意见120余次,有效防范了行政法律风险。

(五)做好普法教育,营造法治氛围

1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三部财政“当家法”,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本系统普法、法治进机关、进社区等系列活动。年累计超1万人次受益财政普法宣传,有效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形成日常宣传机制。

2、组织各科室干部职工赴南铁中级运输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同时在局内举行首次模拟法庭暨法治大讲堂活动,邀请行政庭庭长当场点评讲解,在局内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学习氛围,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

3、组织全局干部收看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授课视频,全年全局干部职工参加3场“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参与“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活动5场,以考促学,营造了浓厚的法律学习、依法行政的氛围。

(六)聚焦诚信承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积极参加“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南昌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举办了“诚信建设万里行  文明南昌我先行”—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承诺活动,全市36家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签署了“诚信建设万里行  文明南昌我先行”承诺书,进一步引导提升注会行业诚信意识和诚信理念,着力构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执业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政干部法律法规知识掌握的不够全面,更多的是熟悉与财政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对财经法规之外的法律法规了解的还不够深入、不够广泛,对干部培训教育仍有提升。

2、法治宣传方式方法不够创新,利用新媒体等开展法治宣传还存在不足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不够深入。

3、政府采购领域投诉处理案件有增多趋势。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日益深入和公民法人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再加上当前经济环境严峻复杂,政府采购各方行为主体的维权意识提升,我局政府采购执法人员需处理的投入处理案件较上年增长较大,面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风险也较往年上升。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党组书记、局长邓峰同志带领市财政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增强财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推动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不断提升依法理财的能力。

1、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总体规划等情况。

根据人员情况及时调整局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重点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定期听取全局法治工作的汇报,确保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制定并下发《南昌市财政局印发<南昌市财政局2023年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南昌市财政局2023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明确全年局法治工作主要任务,细化年度目标,将法治建设工作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将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2023年重点工作争先计划书,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工作考核。

2、加强行政执法规范性建设等情况。

南昌市财政局行政执法的重点领域在政府采购领域。在办理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为准绳,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南昌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规程》规定的流程操作,同时与局法律顾问保持密切沟通,努力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

积极配合开展法治督查案卷评查工作,清查近三年财政行政处罚案件,对市司法局反馈的评查意见及时整改,促进执法质量不断提升。切实强化“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督检查监管力度,全面落实行政监督要求,全部检查任务均在时间节点之内完成。

3、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等情况。

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配合市复议办相关工作,今年截至目前,我局未出现行政复议支持复议申请人的情况,未涉及行政诉讼情况。

四、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实现行政执法随机抽查、联合监督检查全覆盖;二是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做好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采集、审核工作,并按时报信用南昌和在局门户网站公示;三是继续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深化审批改革,维护良好经济社会秩序,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上级法治部门的指导下,依托局法律顾问,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工作做实、做全,做出特色。

(二)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利用宪法宣传周及“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开展法律宣传,使财政干部自觉崇尚、遵守、维护和运用各项法律法规。二是为继续推动普法工作创新发展,深化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将以更丰富的宣传形式为载体,大力开展财政法治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法治宣传氛围。三是查漏补缺,不留死角,做好普法相关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财政行政行为。一方面重点抓好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对行政处罚以及重大执法决定进行严格法审,确保各项执法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另一方面出台涉企行政执法“三张清单”,依法全面推行市场经营活动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和“首违不罚”。


南昌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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