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1、经安义县人民政府常务会2024年8月19日第16次会议研究,同意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安义县教育体育局用于安义县五小扩建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建设,2、经安义县人民政府常务会2024年8月19日第16次会议研究,同意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安义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用于安义县教育二路工程项目建设,现将划拨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内容 |
(宗地编号2024001h) |
(宗地编号2024002h) |
地块位置 |
安义县锦绣大道以南、引凤路以东地块 |
安义县北外环以南、建设东路以北、安义县实验学校、新豪龙安府以西(东至安义县实验学校、新豪龙安府,南至建设东路,西至新豪学府,北至北外环)地块 |
土地权利人 |
安义县教育体育局 |
安义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面积 (平方米) |
19413.7平方米 |
9379.6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教育用地 |
城市道路用地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划拨 |
划拨 |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1、容积率:<0.7 2、绿地率:>35% 3、建筑系数:>30% 4、建筑限高:地坪标高向上不超过 22 米。 |
无 |
二、反馈渠道
上述地块有效公示期为10日(自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2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单位地址:安义县前进路94号
联系电话:0791-83422468
安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