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收悉1家备案诊所自愿终止执业活动,根据诊所申请要求,依据国卫医政发〔2022〕33号《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对其予以注销,特公告如下: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备案证编号
类 别
地 址
注销日期
1
安义老陶牙科诊所
MACP7YQ0-836012317D2202
口腔诊所
南昌市安义县龙津镇人民路食品公司综合楼101
2024.7.30
安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
| 安义县人民政府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引号: | ayxwsjkwyh-0403-2024-003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安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4-07-31 |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我委收悉1家备案诊所自愿终止执业活动,根据诊所申请要求,依据国卫医政发〔2022〕33号《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对其予以注销,特公告如下: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备案证编号
类 别
地 址
注销日期
1
安义老陶牙科诊所
MACP7YQ0-836012317D2202
口腔诊所
南昌市安义县龙津镇人民路食品公司综合楼101
2024.7.30
安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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