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民字〔2018〕47号
安义县民政局关于落实《安义县政府工作
报告》和《安义县民生工程安排意见》的
工 作 方 案
各乡镇民政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安义县政府工作报告》和《安义县民生工程安排意见》文件中提出的工作任务,县民政局对照要求进行了逐一梳理,为更好落实民政部门需要落实的民生工程任务,责任到人,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充分调动各级民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高度关注民生,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问题,使我县民政民生工程达到省市目标要求,为打造幸福安义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领导
为确保民生工程和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成立民政局“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 臻
副组长:刘 敏、杨晓英、戴 潮
成 员:各股室负责人
三、目标任务
(一)为老年人办理人身意外保险。为全县7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60周岁以上城乡特困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老年人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责任领导:刘敏,责任人:王桂兰,完成时限 2018年5月)
(二)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差水平。城市低保标准由530元提高到610元,补差水平增加55元,达到40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345元提高到395元,补差水平增加30元,达到260元。(责任领导:杨晓英,责任人:骆宁,完成时限:2018年7月)
(三)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93元。集中供养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470元提高到513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320元提高到513元。(责任领导:刘敏,责任人:魏建国,完成时限:2018年7月)
(四)提高各类困难群体财政补助标准。提高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月人均救济补助标准,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手工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和未参保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月人均养老生活补助标准,提标所需资金按属地原则由当地财政负担。(责任领导:杨晓英,责任人:骆宁,完成时限:2018年7月)
(五)提高企业军转干部等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企业军转干部和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标准,进一步落实企业军转干部医疗专项救助政策;调整企业退休的参战参试退役士兵和原省属农垦企业部分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责任领导:戴潮,责任人:王璘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
(六)提高抚恤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根据国家标准,落实残疾军人、三属人员、红军失散人员、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和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等人员的抚恤补助待遇;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参战涉核人员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责任领导:戴潮,责任人:王璘,完成时限:2018年10月)
(七)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对我县符合规定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所需经费由省县财政按30%、70%比例负担。(责任领导:戴潮,责任人:王璘,完成时限:2018年10月)
(八)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向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责任领导:刘敏,责任人:魏建国,完成时限:2018年10月)
(九)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寄宿、托管以及校外文体活动、心理辅导、家庭教育等多方面服务。(责任领导:杨晓英,责任人:陈斌,完成时限:2018年9月)
(十)加大力度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打造1个城镇居家养老示范点、1个居家养老农村示范点和8个一般农村居家养老点。(责任领导:刘敏,责任人:王桂兰,完成时限:2018年10月)
(十一)加快殡葬改革力度。积极倡导和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做好安葬设施规划建设,重点完善殡仪馆、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责任领导:刘敏,责任人:杨德文,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十二)加大敬老院提升改造力度。提升改造万埠、长埠、长均、新民4所敬老院。(责任领导:刘敏,责任人:魏建国,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十三)提升改造县烈士陵园。(责任领导:戴潮,责任人:王璘,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十四)规范和完善村务监督机制。以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不断推进农村基层治理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逐步完善村务监督机制。(责任领导:戴潮,责任人:王丛,完成时限:2018年7月)
(十五)关于在宗教内兴建养老机构。根据县政协提议要求,大力扶持宗教领域兴建养老机构。(责任领导:刘敏,责任人:魏建国,完成时限:2018年6月)
(十六)开展失能特困人员集中护理试点工作。(责任领导:刘敏,责任人:魏建国,完成时限:2018年11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责任领导及责任人要充分认识民生工程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增加紧迫性和责任感。加强业务学习,准确把握民生工程的各项政策,不断提高执行民生工程的政策水平,做到工作早谋划、早布局,计划合理,措施有效。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按照方案精心安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要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使群众满意,确保民生工程目标顺利实施。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实效。广泛宣传民生工程政策措施。
(四)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工作实效。局党组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定期组织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确保民生工程按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如期实施完成好。
2018年5月15日
安义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