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民字〔2018〕70号
安义县民政局落实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
实 施 意 见
局机关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及七个专项小组2018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安办字〔2018〕69号)和县委深改组关于《深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县领导领衔重点课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改字〔2018〕3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民政系统改革步伐,扎实有效的落实改革工作任务,结合民政系统改革任务和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深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和重点课题为抓手,坚持力量聚焦,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改革攻坚,狠抓改革落实,竭力推动民政事业改革新突破,为我县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上新台阶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深化改革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解决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成立安义县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邓臻 局长
副组长:刘敏 党组成员、老龄办主任
戴潮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陈斌、杨德文、王桂兰、雷建军、王丛、魏建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深化改革日常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殡葬综合改革
一是开展绿色殡葬专项行动。在全县推行全民遗体免费火化,持续巩固提高火化率。二是加快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公益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加快实施殡仪馆基础设施改造。三是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大力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四是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建立文明祭祀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五是加强殡葬综合改革执法。探索形成政府主导、城管牵头、部门联动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违规殡葬活动的查处力度。
责任领导:刘敏
责任单位:县殡葬服务所
责 任 人:杨德文
进度安排:年底前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
(二)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医养融合
一是探索居家和社区养老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快全县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率,培育品牌养老服务机构,培育2家能够实现医养深度融合的养老机构,完成省市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任务。二是探索建立特困老年人基本服务制度,关爱重点空巢独居老人,为符合条件的高龄空巢独居经济困难老人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三是探索适合农村实际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模式,加快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推进农村“关爱之家”“幸福院”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四是探索居家和社区养老“互联网+”服务应用模式,建设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打造居家养老呼叫系统和智能服务终端。
责任领导:刘敏
责任单位:县老年人服务中心
责 任 人:王桂兰、魏建国
进度安排:年底前完成
(三)出台《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
待省市出台实施意见后,结合我县实际出台《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文件。
责任领导:戴潮
责任单位:政权区划地名股
责 任 人:王丛
进度安排:年底前完成
(四)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
待省市出台实施意见后,结合我县实际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文件。
责任领导:戴潮
责任单位:政权区划地名股
责 任 人:王丛
进度安排:年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深化改革工作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深化改革工作,责任领导要指导好责任单位落实各自的改革任务,确保改革任务的顺利推进。
(二)加强工作调度。各责任领导原则上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工作调度会,及时掌握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改革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需要报请县改革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的及时提出,并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改革推进动态、工作调度情况。
(三)严格分类考核。深化改革工作严格按照《安义县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分类考核评价办法(暂行)》进行考核,各改革工作任务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县直单位全面深化改革考核评分指标》(A类)表格内容完善台账资料,对标对表完成各项改革工作任务,深化改革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
附件:县直单位全面深化改革考核评分指标(A类)
2018年8月1日
附件
县直单位全面深化改革考核评分指标(A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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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10分) |
主要负责同志落实改革主体责任 |
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重要改革,亲自把关重要方案,亲自协调关键环节,亲自督察落实情况。(5分) |
落实主体责任不够的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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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制 |
明确责任分工,保障必要力量,健全推进机制等。(5分) |
工作机制不健全的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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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落实 (35分) |
跟进中央、 省委、市委部署 |
对中央、省委、市委出台的重大改革文件,对口部门建立台账,需要安义县贯彻实施的,无特殊要求的半年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10分) |
未建立台账的,扣1分;未按时出台相关文件的,每项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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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县委 部署 |
按进度要求完成年度改革工作要点台账任务(10分) |
达到要求得10分,没有达到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4分。扣分项:承担改革任务3项及以下的单位,未达到年度目标任务的扣4分/项;承担改革任务4—8项的单位,未达到年度目标任务的扣1.5分/项;承担改革任务8项以上的单位,未达到年度目标任务的扣1分/项。由于中央、省委、市委尚未出台相关改革举措而未能按时限要求推进完成的,须作出书面说明,经专项小组组长确认后,不予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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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七个专项小组2018年工作计划》建立台账,每半年向所属专项小组报送落实情况。由专项小组汇总报县委改革办。(2分) |
未建立台账的,扣1分;迟报扣0.5分/次,少报扣1分/次。累计扣分不超过2分。 该项由专项小组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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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文件出台后5个工作日内报县委改革办备案。(3分) |
迟报扣0.5分/次,少报扣1分/次,累计扣分不超过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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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送 |
按要求向县委改革办报送信息,每个月至少报送1篇信息。对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改革试点建立台账,按要求报送进展情况。(5分) |
信息报送迟报或少报扣1分/篇,未建立试点台账的,扣1分;未按时报送试点进展情况的,每次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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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指导 |
加强对各乡镇、县农垦办改革工作督促指导,对已经出台的改革方案和具体改革举措落实情况及时跟踪调度、检查评估、督察落实。(5分) |
未开展督促指导和检查的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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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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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效果 (35分) |
县委深改组成员评价 |
县委深改组成员对县直单位改革工作进行评价。(10分) |
最高不超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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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小组 评价 |
专项小组对本小组牵头单位改革工作进行评价。(8分) |
由专项小组联络员所在单位评分。 涉及多个专项小组,取各专项小组联络员所在单位评分的平均值计分。 最高不超过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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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度 |
通过网上测评、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方式,对改革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由县委改革办自行组织实施。(8分) |
最高不超过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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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情况 |
被督察发现问题后整改情况。(9分) |
被县委改革办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每次扣6分。累计扣分不超过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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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亮点 (20分) |
改革工作在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有特色亮点 |
改革工作获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改革工作获党中央 、国务院通报表彰,在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性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在安义召开全国性改革工作现场会,达到其中一项的,得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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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工作被中办内刊、国办内刊、中央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单篇采用,在《求是》《人民日报》头版或二版单篇刊发,在央视新闻联播单条专题推介,每篇(条)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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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和国家部委召开的全国性会议上作改革典型发言,改革工作获中央和国家部委通报表扬,表彰或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改革经验被中央和国家部委工作简报单篇采用,每次得7分,累计不超过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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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性改革工作会议、省委深改组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改革工作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每次得3分;在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改革工作会议、市委深改组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改革工作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每次得2分;在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性改革工作会议、县委深改组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改革工作获得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每次得1分。累计不超过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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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信息被省委改革办《江西改革动态》采用得2分/篇,被《南昌改革》采用得1分/篇,累计得分不超过6分;在南昌日报、南昌广播电视台、南昌新闻网、中国南昌、《决策参考》《南昌发展蓝皮书》《南昌年鉴》上开办改革专栏、专题、专刊的,组织者或开发者得3分,不累计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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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以上项目累计得分不超过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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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