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教体系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近年来,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现象屡禁不止,影响疏散逃生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化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攻坚整治占堵消防“生命通道”等突出隐患问题,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24〕18号)要求,结合全县教体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集中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隐患,依法全面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等障碍物、拆改违规广告牌,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进一步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
二、整治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各校”),具体包括: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宿舍、实验室等,以及面向中小学生(含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
三、整治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6月28日前)。各学校根据本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作出专题部署。广泛张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消防“生命通道”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二)自查自改阶段(2024年6月19日至6月30日)。各校要对照整治重点对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改。。
(三)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6月19日至2025年10月31日)。2024年6月底前,各校组织开展对教学楼、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等障碍物拆除以及违规广告牌拆改工作;完成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标线标志施划和警示牌设置工作。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校园各类场所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工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健全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长效机制。
四、整治重点
(一)占用、堵塞或封闭、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二)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未能保证火灾时从内部直接向外推开,未在门上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
(三)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四)单位和住宅小区未按照有关规定施划消防车通道和登高操作场地的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
(五)在消防车通道上违规设置构筑物、限高栏、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在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违规设置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妨碍消防车操作的障碍物;
(六)在消防车通道上违规设置停车泊位、违法违规停放车辆;
(七)在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未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
(八)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九)在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违规堆放可燃杂物。
五、任务措施
(一)落实“生命通道”自查自改。各校要宣传、张贴《通告》,全面落实场所的主体责任,紧盯9项整治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自觉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主动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鼓励拆改其他场所防盗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彻底清理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
(二)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各校要在安义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的指导下,会同公安、住建、市监、消防等部门,开展一次进校园联合检查,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要认真宣贯《江西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见附件1),针对“车多位少”“飞线充电”“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加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场所的消防条件,特别是对不具备消防条件的架空层,不得用作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行动自觉。
(三)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各校要对本校场所开展消防“生命通道”隐患排查,填写《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排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排查表》),建立《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见附件3,以下简称《两个清单》)。要统筹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对前期行动中已排查过的消防“生命通道”隐患问题,可以不重复排查,但必须跟踪督导检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四)狠抓隐患问题整改闭环。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现场排查人员应当场反馈并依法督促整改。对各校难以推动整改的,报县教体局督促整改;县教体局难以推动整的,将会同消防、公安、城管等部门共同督促整改。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或区域性隐患问题突出的,报请县政府挂牌督办。
(五)广泛开展宣传警示曝光。各校要立即印刷《通告》,版式规格为A1或A2纸张,具体版式(见附件5),印刷后在各校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的明显位置张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普及消防“生命通道”和自救逃生知识,引导师生共同维护“生命通道”畅通,举报身边火灾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各校要严格落实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工作,定期梳理通报情况,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警示,对工作推进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由相关部门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强信息报送,各校于每月底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统计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统计表》),2025年11月11日前将工作总结和《两个清单》《统计表》报送至县教体局安保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