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鼻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及分工
各村(居)委会、集镇社区、镇直及县驻镇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石鼻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及分工如下:
一、石鼻镇食安委组成
石鼻镇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由石鼻镇镇长熊新伟担任,副主任由石鼻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刘小明担任。
石鼻镇食安委成员单位组成:石鼻党政办、综治办、人社所、经济办、卫计办、派出所、人武部、城管办、各村居(委)会。
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各成员单位领导、各村书记组成。
二、石鼻镇食安办职责
承担石鼻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定方案,确定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阶段性工作目标,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组织开展:“拒食野生毒物”、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三、石鼻镇食安委成员单位及主要职责
1、石鼻镇党政办:负责协调相关新闻媒体,指导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2、石鼻镇综治办:负责指导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食品安全部分,指导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
3、石鼻镇经济办:负责对辖区内流通、批发、零售食用
农产品、水产品进入流通、批发、零售渠道。
4、石鼻镇派出所:负责组织指导食品犯罪案件工作。
5、石鼻镇卫计办:依法做好相关餐饮具集中消毒及单位
的卫生监管,对各类药店的药品安全监管。
6、石鼻人社所:负责推荐、管理、培训辖区内协管员、
明确其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事项。
7、石鼻城管办: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对食品摊贩设点的地段、时间、经营设施及行为全程监管;对餐厨废弃物进行综合监管。
8、石鼻人武部:完善应急装备,应急物质储备充足。
9、石鼻中心学校:负责学校食堂及学校内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各学校、幼儿园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师生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机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内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0、卫生院: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负责各医疗点药品质量的安全监管;负责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食物中毒医疗救治、现场卫生学处理和实验室检验等工作。
11、集镇自来水厂:负责保障公共供水的水质达标,满足群众用水要求;配合环保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保障水源地的水质安全。
12、各村(居)委会、集镇社区: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人)的基本状况并建立工作台帐;整合力量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加强对辖区内食品加工小作坊、现场制售食品的单位(个人)以及用于食品加工销售出租屋管理;设立食品安全日常管理机构,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培训指导,开展食品安全示范村居创建。
安义县石鼻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