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告知书
事项名称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审 批部 门 |
安义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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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8号)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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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3.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4.监理单位质量评估报告 5.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报告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年3月以后在六多合一平台办理过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20年3月以后在六多合一平台办理过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8.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县住建局档案馆黄媛) 9.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意见单(县自然资源局李发辉) 10.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及备案凭证(县住建局杨文云) 11.建设工程防雷装置检测备案表(政务大厅二楼工程建设专区) 12.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3.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县住建局优居中心各监督组) 14.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5.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仅限住宅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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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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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出件名称 |
安义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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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安义县前进东路455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工程建设专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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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791-83433498 |
投诉电话 |
0791-834331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