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村级财务审计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加强农村集体财务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镇村级财务管理情况开展一次年度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目的
了解和掌握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总结取得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堵塞漏洞,防范风险,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审计内容
1、重点审计2011年换届以来村级集体财务收支、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2、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
3、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
4、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
5、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买卖土地等问题。
6、各村报账员预借备用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时报账冲减备用金等相关手续。涉及征地款的村,征地款是否足额发放到户及征地款是否被监管到位安全运行。
7、在经管站领用票据管理使用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交缴经管站账号上,有无坐收坐支现象出现。
8、上级拨款专项资金,项目工程是否使用税务发票及项目有关合同和预结算清单。
9、各村是否成立村级财务理财小组,理财小理成员是否当榜公布,对村级财务收支是否通过民主理财小组审阅程序。
10、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和民主理财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以及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三、工作要求
检查组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徇私舞弊,切实杜绝搞形式、走过场和回避问题,敷衍塞责现象,在审计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有什么问题就反映什么问题,对发现问题要责成限期整改。
四、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组长:谌祖洪
副组长:刘达荣
成员:胡高钦、胡清泉、乐通忠、余家泉、郝宜根
五、时间安排
1月8日:北山村 1月9日:徐埠村 1月10日:塘口村
1月11日:东阳村 1月12日:石牛村 1月13日:战坪村
1月14日:黄城村 1月15日:闵埠村 1月16日:云溪村
1月17日:新华村 1月18日:马源村
二○一三年元月五日
主题词:村级财务审计 2012年度 通知
东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元月5日印发
(共印30份)